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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移交合川籍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报到及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08    作者:    阅读:1239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精细化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1951日起,将合川籍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报到及跟踪服务工作由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移交至合川区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大创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突出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专业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强化人才服务生态建设,加快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撑。

     二、移交工作事项

    (一)工作内容

     合川籍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报到及跟踪服务:包括高校毕业生现场报到、动态管理、开展就业创业等服务。

    (二)工作流程

     1.现场报到。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时,发放《高校毕业生报到事项告知书》,告知档案、落户、党组织关系转移、就业创业等事项。指导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定制服务计划登记表》。将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定制服务计划登记表》(附件2)相关信息录入重庆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录入《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定制服务计划信息台账》。报到证分有色联与无色联,有色联由高校毕业生本人自行保管,无色联由高校毕业生本人及时到区档案馆将该联存入本人档案。

     2.动态管理。每月通过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定期跟踪就业状况、求职需求、培训意愿、创业意愿等,将跟踪信息在《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定制服务计划信息台账》中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定制服务计划信息库。

     3.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根据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贫困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培训意愿提供“一对一”的帮扶服务。

    (1)为有就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定期精心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2)为有创业愿望的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等服务。

    (3)为有培训意愿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

    (4)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见习基地、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参观学习、见习实习等。精准对接高校毕业生个性化需求,挖掘潜在就业资源,拓宽就业渠道。

     三、工作职责

    (一)区大创中心

     1.实名登记服务受理高校毕业生报到,开展实名信息登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落户、就业创业等问题咨询。

     2开展定制服务。跟踪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求职意愿、培训意愿、创业意愿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职位推介、就业帮扶等就业创业服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学习交流、创新创业、参观学习、见习实习等活动。

     3.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展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成果。

     4.定期向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告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跟踪服务开展情况,反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5.对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跟踪服务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定制服务计划信息库。

    (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检查、指导区大创中心开展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跟踪服务工作。 

     2.适时调整优化有关服务项目、工作流程。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4.定期或不定期向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告工作情况。

     四、服务制度

    (一)“一站式”服务制度。区大创中心应针对高校毕业生报到工作开设服务窗口,配备服务专员。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通过专线与互联网、金保工程内网(专网)实现互联互通。设立宣传专栏,加强就业创业、人才等政策宣传。深化服务措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报到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公共服务制度。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是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许对高校毕业生提出强制性就业、创业或培训等要求,不许对其收取除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同时,要做好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大创中心每月应向区就业人才中心报送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跟踪服务情况,应及时报告服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每季度区就业人才中心、区大创中心召开高校毕业生报到及跟踪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遇到重大研究事项,任意一方可临时组织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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