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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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相关服务事项

时间:2019-05-08    作者:    阅读:166    字体大小:    

    配合区人社局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政策,利用我中心资源优势,在全市范围内收集优质岗位,每年为我区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400余个,并提供就业失业及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兼职及勤工助学项目推荐、就业困难对象帮扶、用工信息、岗位信息发布、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定期组织各高校学生代表至各大中企业进行观摩学习,开展大学生职前培训、大学生职前定向培训,举办校园招聘会、校园宣讲会、就业推介会等一系列有助于提升区大学生就业率的活动。

   职业介绍工作流程

   (一)求职登记
   (1)大中专毕业生应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
   (2)对接受职业指导的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并推荐培训;
   (3)为求职人员提供招聘信息查询,进行职业介绍,跟踪反馈,录用后进行就业管理;
   (4)对于未录用人员继续求职,帮助其修改求职条件。进行职业指导后查询招聘信息再进行职业介绍;对于不接受职业指导的求职人员重新进行招聘信息查询再进行职业介绍。
   (二)用工登记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招聘简章一份;
   (4)我区外用人单位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外出招工介绍信;
   (5)对招聘企业职业指导后进行用工登记;
   (6)面向社会发布用工信息,进行职业介绍,跟踪反馈,招聘后进行就业管理;
   (7)对于招聘不成功的企业,继续进行招聘,帮助企业修改招聘条件。对于不接受职业指导的企业,重新进行用工信息登记;对于接受指导的企业,指导后进行用工信息登记。
    咨询电话:023-426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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