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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提升补贴

时间:2019-12-10    作者:    阅读:89    字体大小:    

    一、申请对象

    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

    二、申领条件

    1.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

    2.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申请资料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持相关资料办理。

    (一)网上申请

    登录重庆就业网(http://cqjy.cqhrss.gov.cn)点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不提供资料)。

    (二)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资料

    1.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 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 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五、受理机构

    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人力社保40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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