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
二、申请资料
1. 《重庆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电子件和纸质原件3份。
2. 《2019年企业稳岗补贴导入表》电子件。
3. 金保系统人员减少原因和实际解除原因不符的须提供《重庆市稳岗补贴申报企业减员情况自查表》、《重庆市合川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减少人员信息申报表》及解除劳动合同书、辞职申请书等相关资料(原件或者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份。
4.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补贴标准
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列入我市去产能计划的钢铁煤炭煤电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提高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
四、补贴期限
稳岗补贴执行到2020年底
五、受理机构
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人力社保41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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