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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时间:2019-12-10    作者:    阅读:63    字体大小:    

    一、申请对象

    2018年享受困难行业社保缴费政策的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并承诺按照国家统一政策参保缴费的,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2. 2018年度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满12个月社会保险费(企业在2018年有欠费的,在2019年6月28日前补齐欠费可纳入申报范围)。3.企业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裁员计算方式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执行)且与其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4.企业不属于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二、申请资料

    1. 《重庆市合川区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1份。

    2.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补贴标准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2018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12x6x50%。

    “2018年缴纳社会保险费”为2018年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历史欠费、一次性趸交、计提费用、滞纳金、利息和罚款等。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实行一次性发放,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能再申请享受2018年稳岗补贴(已享受的企业在返还资金时扣除)。补贴金额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不保留小数点)。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能再申请享受2018年稳岗补贴(已享受的企业在返还资金时扣除)。

    四、补贴期限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执行到2019年年底

    五、受理机构

    合川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合川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三楼人力社保41号窗口)。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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