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以申请时间为准)的各类企业。
二、申请资料
企业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且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即可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重庆市岗位补贴申请表。
2.重庆市申请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三、补贴标准
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受理机构
企业所在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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