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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就业家庭认定

时间:2019-12-09    作者:    阅读:69    字体大小:    

    一、申请对象

    户口簿信息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不包括在校学生等非经济活动人口),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

    1.重庆市零就业家庭认定申请表。

    2.户口簿复印件。

    3.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4.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等身份凭证复印件。

    5.属于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生证等身份凭证原件。

    三、受理机构

    零就业家庭认定实行全渝通办,任一街镇劳动就业社保所。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注:街镇劳动就业社保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非经济活动人口)信息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村)公示(附件2),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申请人及其属于经济活动人口的家庭成员办理失业登记,注明零就业家庭人员身份。属于高校毕业生等其他身份的,同步注明相应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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